彭州:巡回审判进小区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2025-12-19 16:01: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为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12月17日,彭州法院在辖区一小区门口公开开庭审理彭州市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等60余人旁听庭审。


某日晚上八点多,被告人胡某某在家中饮酒后准备休息时听到楼下人群正在聊天,认为其声音大影响自己休息。出于泄愤,胡某某不顾妻子劝阻,从家中阳台朝楼下人群所在位置扔出三个花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后经测量高空抛物地点距离地面约12米。

法院经依法审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情况,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大家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同筑牢社区安全防线。”庭审结束后,法官高柳现场开展“牡丹讲坛”普法宣讲,结合案件审理情况,现场进行释法说理,解读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关法律后果。物业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完善监控设施,进一步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下一步,彭州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形式,将法治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