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交警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12月10日,凉山州境内九口往美姑方向的高速公路上,上演了一幕危险场景。一辆车牌号为川R72***的轿车不顾交通法规与行车安全,公然在高速路面逆向行驶,与正常通行车辆形成面对面会车风险,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被热心群众及时举报至凉山交警部门。
接到举报后,凉山美姑交警迅速行动,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视频、核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等方式,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吕某某。经核实,吕某某高速逆行的违法事实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且无任何可免责的特殊情况。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吕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高速逆行属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一旦发生意外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逆行、倒车、违法变道等行为均为高危交通违法。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前规划行车路线,遇突发情况及时联系交警求助,切勿心存侥幸冒险行驶,共同守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