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就是下地干半天活的功夫,车子就没了,这可是我代步、干活的要紧物件,太谢谢民警同志帮我追了回来!”近日,德阳市民唐某某在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旌东派出所领回被盗电瓶车时,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此前一日18时许,旌东派出所接到唐某某报警求助,称其当日12时50分许,他将红色二轮电瓶车停放在德阳龙井公墓后门桥洞以东50米处土路旁,随后前往附近农田劳作,没想到收工就不见了。接警后,该所高度重视这起民生小案,立即启动“小案快侦”机制,联合分局侦查大队开展案件攻坚。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详细询问当事人情况,同时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对往来人员、车辆轨迹逐一排查研判。经过17小时不懈努力,成功锁定何某与黄某两名作案嫌疑人。
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民警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方联系上两名嫌疑人,开展法律宣讲和政策教育,阐明主动投案、退还财物与承担法律责任的关系,劝导其纠正错误。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何某与黄某于次日11时许,主动携带被盗电瓶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确实是一时糊涂,见车没锁、四周没人就动了歪心思,我们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两人懊悔地说。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何某、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将电瓶车返还唐某某。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快速侦破是该所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得益于精准研判和人性化执法。该所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防盗意识,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区域,并牢记上锁,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