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茂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12月16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公安分局获悉,广安市前锋区公安分局成功办结一起招摇撞骗案,无业男子胡某因冒充国企领导骗取他人信任并谋取不当利益,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案再次敲响警钟,网络交友中“身份光环”背后可能暗藏精心设计的骗局。

2025年8月底,胡某通过抖音平台,以共同的钓鱼爱好为契机结识受害人盛某。为快速获取对方信任,胡某虚构“某国企副书记”身份,在得知盛某从事工程行业后,顺势抛出“可介绍工程项目”的诱饵。
此后,胡某以维系关系、推进项目为由,多次邀约盛某陪同钓鱼、娱乐,相关消费均由盛某承担。为让虚假身份更具迷惑性,胡某长期在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公司会议场景、豪车驾驶画面及高档场所出入视频,刻意营造“成功领导”的假象。
同年9月底,胡某故技重施,通过网络结识另一名受害人鲍某。线下见面后,他继续冒用“国企副书记”身份与鲍某交往,并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
随着接触日益频繁,鲍某逐渐察觉胡某并无实际工作,所谓“国企领导”身份纯属虚构,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胡某的真实身份。经查,胡某系广安本地无业人员,其声称的“国企副书记”身份及相关资源均为编造。
民警随即对胡某及其家属开展法律宣讲与耐心劝解,在明确的政策解读和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胡某最终主动前往代市派出所投案自首。
近年来,冒充军人、公职人员、企业高管等身份实施的诈骗案件频发。诈骗分子往往瞄准受害人的职业需求或情感缺口,通过打造“完美人设”精准投饵,借助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动态、编造工作细节等方式巩固信任,再以“内部项目”“投资机会”等名义逐步诱导受害人付出金钱,形成完整诈骗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依法应受到相应处罚。
前锋警方提醒
网络交友需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陌生网友的身份自述和“捷径承诺”。面对声称拥有特殊资源、能提供“稳赚不赔”机会的交友对象,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身份真实性,坚决拒绝不明缘由的金钱往来。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并报警,必要时可拨打全国反诈热线96100咨询求助,守护好自身财产与情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