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新“枫”丨农村自留地里,法官现场普法化纠纷

  
2025-12-11 09:30:51
     

文智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诚信是借贷关系的“压舱石”,不仅能让资金往来有温度,更能守住朋友、熟人之间的信任根基!近日,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就化解了这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是被告何某的朋友,何某因生活困难向李某借款,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将钱借给对方,何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还款期到后,何某既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还将李某的联系方式拉入黑名单,李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波三折释心结

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在接收案件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拨通了李某提供的何某电话。但在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其并不是何某。

次日,法庭干警查询并核对了何某的实名电话号后,再次拨通了电话。这次是一个小孩接听的电话,在法庭干警表明身份并表示要找何某后,小孩表示何某是其母亲,并将电话交予何某接听。但何某在接听电话后,仍然矢口否认自身身份并立即挂断了电话。

法庭干警再拨打该号码,均无人接听。根据联系的情况,法官推测接听电话的应该是何某,否定身份是为了躲避债务。

法庭联合村委上门调解

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官联系到何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村干部,并在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后,与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何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经四处寻找,在何某家旁的自留地中找到了其母亲。在法官表明来意后,何某的母亲并不配合,称自己也联系不上何某。“嬢嬢,你不要着急,听我慢慢说。有借有还是不是我们做人的诚信底线,既然约定好了还款期限,就要按期履行。目前你们如果确实面临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还钱,也应该主动联系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这样不仅解决不了实际困难,而且损害了彼此之间原本的情谊......”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道。听了法官的劝解后,其母亲表示会积极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感谢法官帮忙调解,何某已经把钱全部还给我了。”在法官上门调解后的第二日,原告李某便来电告知何某已经将所欠欠款全部归还。

基层纠纷无小事,每一起调解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邻里和谐;诚信建设是根基,每一次司法实践都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序良俗。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将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法庭+基层组织”协调联动从法理、情理多角度疏导化解矛盾;持续开展诚信普法工作,着力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与诚信意识,以司法力量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