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自今年9月起,双流法院深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暨打击拒不执行、逃避执行专项行动。行动以高压态势全面出击,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精准打击各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依法司法拘留27人,对21人处以罚款,成功促使813件案件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直接执行到位金额高达1.32亿元,有力彰显了司法强制力与公信力。
以和解为名拖延执行,拘传、罚款绝不手软
部分被执行人为规避强制执行,将执行和解异化为“缓兵之计”,签订协议后便拖延或部分履行。对此,双流区法院坚决亮剑,严厉打击此种失信行为。
其中,秦某、唐某合同纠纷一案便是典型。法院判决生效后,二人未主动履行。首次执行中,秦某与申请执行人杜某某达成和解,法院据此解除了相关强制措施并终结本次执行。然而,秦某在仅履行一期后便拒绝继续履行。2025年11月10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快速出击,将秦某、唐某拘传到案。经过严厉训诫,二人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当即悔过,一次性付清剩余欠款,并分别缴纳了罚款。

申请执行人送来感谢信
无理由拒不报告财产,拘留后主动履行完毕
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是查明财产、推进执行的关键环节。但仍有被执行人对此置若罔闻。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判决生效后其未支付18万余元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经查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向其送达报告财产令并传唤其到庭。陈某某起初并未重视,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情况,双流区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直至被移送拘留所,陈某某方知事态严重,主动报告了工作及财产情况。其家属在其被拘留期间积极筹款,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一次性支付14万余元,案件得以执结。

宣读拘留决定书
转移财产妄图逃避执行,强制执行到位500万并罚款30万元
对于企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双流区法院运用“现场查封+司法惩戒”组合拳,彻底粉碎失信者的侥幸心理。四川某新能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共18件,涉及货款、工资等500余万元,因公司停产、法定代表人隐匿,执行陷入困境。2025年11月,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发现该公司正在转移厂房内设备,且涉嫌已将变卖设备所得巨款转移。执行团队火速赶赴现场,在增援力量配合下清点设备,并当场对公司负责人及代理人予以训诫。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与法律教育下,该公司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当场转账200万元至法院账户,并于次日将剩余案款全部付清,18起关联案件圆满化解。鉴于该公司存在拒不报告财产、非法转移财产等情节,同时考虑其事后全部履行的表现,法院依法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查封设备

对公司负责人及代理人予以训诫
在此次“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双流区法院以雷霆之势,集中解决了一批执行难案、“骨头案”。下一步,双流区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创新执行方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体系。
夏倩茹 陈潇 黄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