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其中,九寨沟县检察院督促完善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基本案情】
位于四川的九寨沟是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随着川青铁路、九绵高速全线贯通,游客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老年人、肢体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游客达171.72万人,占比17.54%。观光车作为九寨沟景区核心交通工具,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景区运营的360辆观光车未配备轮椅上下专用通道,缺乏轮椅固定装置,导致特定群体游客在长达98公里的游览线路上难以实现自主、安全、便捷出行。
2025年8月7日,九寨沟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熊红霞(致公党中央社会发展与服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成都市社会发展与服务委员会执行主任,四川省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会长,成都市成华区政协常委)反映的上述线索,经初步调查后于8月8日立案。九寨沟县检察院走访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景区观光车运营公司,提取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特定群体游客数据,并调取县交通运输局“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经调查核实,景区360辆观光车未设置轮椅上下辅助设施、专用停靠区等相关无障碍配套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景区内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负有监管职责。

8月22日,九寨沟县检察院召开督促完善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8月22日,九寨沟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提报线索的民主党派志愿者参与,志愿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知识,提出“以设施升级促进服务提质”的整改理念,强调景区观光车需配备上下车轮椅导板和轮椅固定装置等无障碍设施,以满足老年人、肢体残疾人搭乘出行需求,同时强化观光车司乘人员手语培训,方便听障残疾人游览。听证会结束后,九寨沟县检察院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景区运营公司从设施标准化建设、服务体系优化、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整改,推动建立符合特殊群体需求的观光车运营体系。
收到检察建议后,九寨沟县交通运输局迅速开展整改落实,一是在省级无障碍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下,推动运营企业投入200余万元采购3台无障碍观光车,配齐轮椅导板与固定装置,10月1日正式投用;二是在阿坝旅游网及景区显著位置公示乘车热线、车辆信息和运行时段,建立便捷咨询通道;三是对133名景区观光车司乘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覆盖无障碍设施操作与基础手语服务。同时,九寨沟县检察院联合县残联在景区设置“辅具共享站”,促成捐赠轮椅、智能拐杖、语音盲杖等辅具55套,优化配套设施。

10月23日,九寨沟县检察院检察官跟进调查景区观光车无障碍设施情况
10月23日,九寨沟县检察院邀请民主党派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残疾人无障碍建设督导员共同参与整改评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体验等方式,确认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已进一步升级完善。截至同年11月下旬,已有6000余名特定群体游客亲身体验,实现“无障碍畅游九寨沟”。
【典型意义】
景区无障碍是展现文旅温度与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无障碍环境建设直接关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切身权益。检察机关依托民主党派志愿者的专业优势,精准捕捉特定群体出行“痛点”,通过提报案件线索、参与公开听证、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协同开展案件回访等方式,全流程参与辅助办案,打通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