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绿添新彩 生态修复谱新篇——省高院副院长张能带队赴攀枝花调研花海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建设运行情况

  
2025-12-05 11:16:14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12月4日,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带队赴攀枝花市东区花海景区,实地参观指导攀枝花花海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建设运行情况。攀枝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军,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永刚及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过程中,张能一行实地察看了花海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的植被恢复、地貌整治、生态监测等工作推进成效,详细听取了基地关于“恢复性司法”理念践行、生态修复案件办理、跨部门协同联动等方面的工作汇报,重点了解了基地在矿山生态修复、环境资源审判与修复实践融合等领域的创新做法与实践经验。

在交流指导中,张能对攀枝花中院及东区法院立足本地生态保护实际,创新设立花海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预防性司法”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强化与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行政部门的联动协作,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要充分发挥司法修复实践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案件审理与生态修复、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让司法保护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蒋军表示,攀枝花两级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认真落实四川高院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优化司法修复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花海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守护攀枝花的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下一步,东区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导要求,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不断丰富司法修复实践路径,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让司法力量为美丽攀枝花建设注入持久动能。”徐永刚说。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