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12月4日,据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11月15日13时17分许,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驾驶人李某某驾驶川G号牌小型轿车,沿电力公司方向往资阳市人民医院行驶,行至事发路口时,因阳光强烈刺眼导致视线受阻,未能及时观察前方路况,不慎撞上正停在路口等待掉头的王某某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起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调查取证,最终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温馨提醒:驾车出行,专注驾驶是安全底线。遇强光等让视线受阻的天气,务必提前开启遮阳板、放慢行车速度,拉大安全车距,仔细观察前方及周边路况,避免因视线受阻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