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无人员、无财产、无账册”的三无企业,如何向其追收职工工资、供货商货款等债务?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并终结破产程序。至此,四川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顺利审结,以和解为基础推动原股东补齐出资,实现了“无人员、无财产、无账册”案件的高比例清偿逆转。
多次洽谈协商 实现高比例清偿
该案中,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内部管理问题陷入经营困境并停业,存在职工工资、供货商货款等多笔债务,牵连多家作为债权人的民营企业陷入资金困境,引发多起诉讼及执行案件。经债权人申请,高新法院于2025年4月3日裁定受理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
经查,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管理人员失联,无经营场所、账册及可见财产,系“无人员、无财产、无账册”的典型三无企业,债权人初期预期清偿率为0。
在高新法院的指导下,破产管理人通过穿透式调查锁定了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涉嫌抽逃出资的行为,后经多次洽谈协商,促使原股东自愿在现有债权范围内补齐出资,最终实现了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93.3%清偿。
明确追收路径 善用释法说理
经破产管理人前期评估,通过诉讼手段追收抽逃出资存在诉讼时间较长、维权成本较高的问题,为最大程度保证债权人利益,破产管理人制定了“和解协商为主、司法诉讼为辅”的追收方案。
通过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多轮沟通,向其释明了抽逃出资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后果,在清晰划定法律底线的同时为其主动纠错留下空间,最终促使该股东在现有债权范围内补足出资,实现各债权的高比例清偿。相应清偿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有理有据,程序公正,得到了公司职工和民营企业债权人的高度肯定。
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顺利审结,示范了高效追收股东出资等破产债权的可行性路径,使包括众多小微企业在内的债权人公平、高效、高比例受偿,使作为落后产能的债务人高效退出市场,实现了从三无案件破产到高比例清偿的逆转,是司法护航民营经济、保护民营企业的生动诠释,为处理典型三无案件开拓了新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