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运营需“两证齐全”无证接单最高罚1万元

  
2025-12-03 17:45:4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12月3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广安市前锋区网约车行业"两证不全"违法运营现象突出,不少司机因未取得合规证件擅自接单面临罚款、征信受损等后果。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约车司机厘清合规边界,详解证件办理流程与违法成本。

据介绍,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需具备"三证齐全":司机个人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人证),车辆需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证),接单平台需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平台证)。

其中,"人证"要求驾驶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3年,无交通肇事犯罪、吸毒、酒驾等记录,并通过从业资格考试;"车证"需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经审核符合运营安全标准。

无证运营的法律后果远超预期。未取得"车证"运营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人证"则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拒不缴纳罚款,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能面临加处罚款、财产查封冻结及征信受损等连锁反应。

前锋区法院提醒,网约车司机可按"自查条件—申请'人证'参加考试—提交材料办理'车证'"的路径合规办证,并选择已取得"平台证"的正规平台接单。合规运营是行业"通行证",既能保障司机自身合法权益,也能为乘客出行安全筑牢防线,唯有守法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