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砸伤索谁赔?广安市广安区法院3天速兑6.9万赔偿款直达群众手中

  
2025-12-01 10:50:26
     

陈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之际,12月1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聚焦民生诉求、破解群众"急难愁盼",仅用3天时间便圆满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将69844.36元赔偿款足额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24年11月6日,申请执行人宋某在小区内散步时,不幸被脱落的路灯砸伤。事后,宋某就赔偿事宜与小区物业四川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未果,遂向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该物业公司赔偿宋某各项损失共计69844.36元,但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致使宋某的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兑现。

2025年11月18日,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广安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百日执行攻坚"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清单。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迅速与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威慑与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于11月20日将全部赔偿款足额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执行干警随即完成案款发放,案件圆满执结。为表达谢意,宋某专程向法院送来锦旗,彰显了群众对司法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