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司法+企业”联动治矿 共筑矿产资源与能源安全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健全矿产资源司法保护与企业自主规范治理协同机制,11月28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中油气矿共同举行“矿产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专题宣讲活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清明,遂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峻峰,川中油气矿矿长、党委副书记青春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遂宁中院与川中油气矿主要领导共同为基地揭牌。双方表示,基地的成立是搭建“司法护航、企业践责、协同共治”的全新平台,标志着遂宁市在构建“司法+企业”协同共治机制、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落地见效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以法治力量守护矿产资源绿色开发,筑牢区域能源安全屏障,推动矿产资源保护与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立足新起点,遂宁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作用,筑牢依法采矿的法治根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公众守法护矿。
构建专业化司法保障全体系。紧扣新矿法“绿色发展、安全保障”核心要求,组建专业合议庭,对标企业增储上产的发展目标,提升涉矿案件审判业务水平,准确适用矿区生态修复等新制度。依法严惩涉矿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全力铲除非法采矿的经济基础,司法护航矿产企业良性有序发展。
打造全链条协同治理大格局。建立常态沟通机制,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实现协同共治格局,共同维护矿产开发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支持推广“边开采、边修复”矿产资源保护模式,助力精细化作业依法合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多赢。
搭建全方位法治宣传新平台。以基地为载体,深度融合法企资源,从“法律宣贯”到“法理赋能”,联合开展法治活动,精准覆盖各类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筑牢依法采矿的法治根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公众守法护矿。
近年来,遂宁全市法院依法严惩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盗掘古墓葬等破坏生态刑事犯罪,办理生态损害赔偿、噪音污染、违法排污等环境侵权案件,将生态修复成效作为案件处理重要考量,让“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守护者”,充分保障群众生态权益。
依托府院联席沟通平台,立足“环境资源审判+”,主动加强与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法院引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联合全省多家中级法院共同发布《城市水体司法保护遂宁倡议》,成立“城市水体司法保护基地”,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紧扣“乡村振兴、引客入遂、绿色智造”等核心发展布局,出台《司法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十项举措》等专项文件,设立“稻香”“酒香”特色法庭,设立景区法官工作站,开展“法企面对面”座谈交流,走访油田矿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揭牌后,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核心条款、法律责任开展专题宣讲,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供针对性法律指导。

下一步,遂宁中院与川中油气矿将以司法保护基地为平台,常态化开展法律宣讲、案例研讨、纠纷调解等合作,让法治力量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全过程,全力守护好矿产资源这一宝贵的“地下财富”,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及企业员工代表参加活动。
(遂宁中院宣 张金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