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员出庭 石棉县法院突破“零口供”犯罪案件审理瓶颈

  
2025-11-26 16:11:4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石棉县法院在审理一起“零口供”盗窃案件中,通过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为定罪量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前,被告人向某辩解自己没有实施过盗窃绝缘电缆的行为,也未到过盗窃案现场。针对该焦点问题,合议庭在庭审时依法通知鉴定人到庭,就案发现场周围提取到的矿泉水瓶中检测出被告人向某DNA的情况进行说明,并接受法庭询问。

最终,合议庭结合案发现场提取的DNA、现场切割砂轮片、被告人住处提取的切割砂轮片、证人证言,认定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全案证据形成了完成的证据链,且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据此,合议庭认定向某安实施了该案全部盗窃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