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审前准备中心:答出先行调解“最优解”

  
2025-11-26 09:39:15
     

陈精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11月20日,《人民法院报》以《审前准备中心:答出先行调解“最优解”》为题,对富顺县人民法院审前准备中心工作进行报道。

据富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张网”上线为契机,按照关于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指导要求,整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构建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审前准备“一次性”完成的审前准备中心,做实先行调解,赋能多元化解纷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源头治理。

富顺法院深化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将调解员纳入中心统一管理,设立“1+1”法官与调解员日常沟通指导机制,为每位调解员指定对接法官,针对调解员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法官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以“从调解到兑现的理念转变”形成“先行调解-法官指导-司法确认-当场履行”的闭环解纷模式,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富顺法院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协同综治中心行业调解力量,建立“类案专调”机制,选取涉农、涉企、金融、物业、交通事故五个领域,配备专业调解团队。线上线下分领域组织专题培训,研究借鉴典型案例经验做法,通过“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实战调解”多元形式,推动特邀调解员从“经验型”向“专业型”升级。富顺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委托(派)调解的补贴办法》,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调解补贴经费纳入预算。建立完善调解员业绩档案,以完成先行调解案件系统处理、送达地址确认及示范文本推广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补贴考核依据,以调解工作实绩为个案补贴考核依据,设置优秀调解员专项奖励,激发调解员工作活力。


该院成立的保全中心,配置保全专员,整合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保全职能,保全窗口入驻执行服务中心,减少程序内耗,形成全链条服务。对调解阶段提出的保全申请开启“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裁定、快速执行”,在收到保全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查、裁定及移送,将保全措施作为调解“助推器”。通过审前准备中心强化保全理念宣传引导,配备工作经验丰富的导诉分流员,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有调解基础的纠纷,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先行调解优势、引导其自愿选择先行调解。同时告知保全制度及财产保全对调解和履行的作用,引导当事人运用保全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利用财产保全形成的现实约束与信用警示,促使被保全人主动协商和解或履行义务,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财产线索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强化担保审查与“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创设《保全事项、结果告知书》,及时告知当事人保全结果及续保时间。建立先行调解保全案件台账,全程跟踪案件保全情况、调解进展及履行情况,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富顺法院根据分类治理、分级调处思路,成立“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集中化解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驻“法官+导诉员+调解员”专业解纷团队,打造集引导、分流、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的解纷平台,根据案件类型进行精准分类,借助综治中心“多部门联合作战”解纷优势,力争形成“行业矛盾行业调、专业纠纷专业解”的解纷格局。针对民商事类型化案件,联合法官、调解员共同梳理调解要点、常见争议焦点,形成包含调解技巧、调解笔录模板、调解协议模板、司法确认流程等在内的标准化调解指引,实现高效定分止争。试点推进《争议要素式清单》辅助审判的功能作用,探索在先行调解阶段完成无争议事实、争议焦点的概括,初步实现证据交换,固定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从而优化诉非衔接流程,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应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针对群体性、类型化纠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以类案判决为示范“模板”,统一裁决尺度,推动案件纠纷梯次化解,将批量案件从“个案办理”转变为“类案治理”,从源头减少类型化诉讼案件。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