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四套拆迁安置房本应是家庭未来的保障,却险些成为亲人反目的导火索。近日,天府新区法院通过一场情法交融的调解,不仅让物归其主,更让这个家找回了失落的温情,实现了安身与安心的双重圆满。
2009年,徐某家庭因拆迁共获四套安置房。家庭成员包括徐某与现任丈夫周某某、其子周某,以及徐某与前夫之子伍某。随着房屋具备办证条件,家庭因产权归属与房屋占用问题产生激烈矛盾。原告诉请伍某腾房并协助办证,伍某则依据2018年签订的《家庭房产分配》协议反诉主张两套房屋所有权。双方各执一词,关系濒临破裂。
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本案表面是物权纠纷,实则牵涉赠与合同效力、共有物处置、居住权保障及未来继承等多重问题。若就案判案,虽可明确房屋归属,但母子隔阂、兄弟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甚至引发后续连环诉讼。承办法官决定转变思路,以“一揽子解纷”为目标,力求通过调解一次性化解所有潜在争议,真正做到“纠纷不出庭、矛盾不延续”。
承办法官围绕法律理性和家庭情感进行引导,经多轮耐心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从对立走向协商,最终达成和解:明确三套房屋分别归周某某与周某、周某、伍某所有。最关键的一套争议房屋登记在伍某名下,但同时明确徐某享有占有、使用及居住权。
至此,这起牵涉两代人的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明确了四套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又保障了老人的生活和居住权益,更无形中消弭了未来可能发生的遗产继承问题,修复了被纠纷损伤的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