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我们华蓥市法院核实到你在今年7月6日购买机票,在未解除“限高”措施情况下,未经过人民法院同意乘坐飞机,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
11月24日,记者从华蓥市法院获悉,因被执行人吴某违反限制消费令乘机,华蓥市法院对吴某发出罚款决定书,限期缴纳罚款1000元。
2021年10月26日,张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华蓥市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定于2022年1月30日前还清借款79万元。
后因吴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张某于2022年4月12日向华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1日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房屋,并于2022年8月17日以43万元拍卖成交。
2022年10月13日,当事人双方在华蓥市人民法院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执行案件结案后,被执行人吴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华蓥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4日将被执行人吴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申请人张某苦于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5年11月17日,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吴某在未经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绕开身份证件通过个人护照于2025年7月6日购得机票一张并于次日乘机出行。
华蓥市人民法院经核实后立即采取传唤和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吴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天主动偿还余款1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11月17日当天,华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吴某的综合表现,对被执行人吴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被执行人吴某于次日缴齐罚款。
法官说法:
违反限高令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华蓥市人民法院法官再次提醒,履行裁判文书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它承载着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当裁判文书生效,即意味着法律已作出明确裁判,应主动配合执行,及时履行应尽的责任。否则,不仅损害个人信用、影响正常生活,还会面临法律惩戒。
(杨护林 樊思李 田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