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就一起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听证员、达川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1990年,周某玖与符某秀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在符某秀怀孕后,周某玖了解到未进行婚姻登记生育子女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因其未到法定婚龄,遂冒用其三哥周某银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2025年,周某银因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婚姻登记,导致无法享受五保政策,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出示了周某银与周某玖户籍信息、所在村委会证明、周某银与符某秀婚姻登记档案及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及证据后,一致认为二人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应予以撤销,并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周某玖作出相应处理。
据了解,达川区检察院将结合该案件事实,参考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向达川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该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将法治“力度”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民生“温度”,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刘光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