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林业局在张家山公园举行雨城区政法系统生态修复执行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对雨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采伐的涉案植物进行移栽保护,共移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观音座莲属植物84株、金毛狗蕨17株、桫椤4株,共计105株。


此次移栽源于公益诉讼工作中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修复闭环。在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经深入调查取证,确认当事人王某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具体损害,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判决,当事人王某应缴纳生态修复费用8635元,用于扣押在案的105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移栽养护。
通过本次执行活动,被采伐的105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均回到天然环境中健康生长。雨城检察通过公益诉讼工作,以司法力量继续守护绿水青山,践行保护公共利益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