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变“违法者” 珙县综治中心为矛盾化解找到最优路径

  
2025-11-17 14:29:10
     

“我之前对法律的认知太浅薄,听了调解员的话才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不仅伤了人,还践踏了法律底线。我愿意全额赔偿并向赵某道歉。”近日,在何某满是愧疚、忏悔的话语里,一场因冲动而起、因固执加剧的纠纷闹剧终于调解和好了。​

原告赵某与被告何某因消费买单事宜产生纠纷,何某没有选择理性沟通,反而用拳头“解决问题”,致使赵某腰部受伤住院。派出所初次调解后,何某虽承诺赔偿3300元,却只支付2000元便恶意拖欠。面对赵某的合理催要,何某两度对赵某施以暴力,导致赵某背部、头部受伤,不得不再次入院治疗。当赵某报警求助时,何某依旧执迷不悟,既不承认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也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无奈之下,赵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受理案件后,并未简单地“一判了之”。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后发现,这起纠纷的核心并非赔偿问题,而是双方因暴力冲突积累的对立情绪。如果仅仅作出判决,或许能了结案件,却难以化解双方心中的隔阂,甚至可能埋下新的隐患。基于此,法院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破解僵局,将案件流转至珙县综治中心,借助专业调解力量探寻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

特邀调解员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静下心来倾听双方的心声。赵某的委屈、愤怒与无助,何某看似强硬背后对法律的茫然与资金周转的压力,都被调解员看在眼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以法为尺,向何某精准释明其三次殴打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临刑事处罚,让何某彻底认清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与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以情为桥,耐心安抚赵某的情绪,引导他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也向他客观说明何某的实际困难,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何某终于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的冲动不仅给赵某带来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也让自己陷入了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困境;赵某也被调解员的真诚所打动,在感受到何某的悔意后,愿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适当让步,给对方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何某自愿向赵某支付两次就医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补偿费用6247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治的框架下、在情理的浸润中圆满化解。

(张洁 李茂)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