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迟 雷乐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法院+综治中心”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解纷服务。近日,农民工苟某来到了自贡市贡井区综合中心寻求帮助,中心通过“调解+诉讼辅导+司法确认”的模式一站集约化解了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2024年3月,苟某在贡井某公司的铝单板厂工作时发生事故,从木梯上摔落导致腿部受伤。这次受伤造成苟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玖级伤残。苟某受伤后一直在家休养无法工作,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公司能尽快支付工伤赔偿。
贡井区综治中心了解案情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受理并委托长土镇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由入驻中心的诉讼辅导室法官团队同时联动开展诉讼辅导。
经过反复协商,苟某与贡井某公司在调委会的组织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公司向苟某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的各项费用66000元。驻点诉服团队依法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现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据悉,贡井某公司已向苟某全额履行到位。
贡井法院坚持党委统筹+多元协同,融入综治调解体系,依托区综治中心搭建的“一站式”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畅通诉调有效衔接,以“如我在诉”意识在综治中心帮助群众纠纷“一步解决到位”,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下、化解在诉前,低成本、高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