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时救人一命!前锋区公示村民侯黎明见义勇为行为

  
2025-11-13 11:43:25
     

郑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11月13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获悉,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发布公示,根据《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与评审审查,拟将村民侯黎明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示信息显示,侯黎明系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长红村村民,今年31岁。2025年10月7日15时许,他在篆水湖边钓鱼时,突然听到湖对面传来急促的呼救声。险情就是命令,侯黎明立即骑上身旁的电瓶车火速绕至落水地点,随手抓起岸边的竹竿冲向湖边,将竹竿一端伸向落水群众,试图协助其自救。

由于落水群众身陷险境后极度恐惧,加之体力逐渐不支,始终难以精准抓住竹竿。危急关头,侯黎明没有丝毫犹豫,果断蹚入水中,一手紧紧紧握竹竿稳住自身重心,一手奋力将落水群众向岸边拖拽。经过一番紧急救援,这名落水群众最终被成功救上岸,脱离生命危险。

此次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对侯黎明的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监督评议,若有相关问题、意见或建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实名方式向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侯黎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举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彰显了平凡人的责任与担当,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