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心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荣县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打出“家庭赡养指导+多方协同督促”组合拳。
《家庭赡养指导令》 助力亲情修复
年逾八旬的王某因体弱多病、生活困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受案后,即向其子女送达《家庭赡养指导令》,结合法律规定和中华传统孝道文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重拾亲情。
《家庭赡养督促令》 多方协同督促指导
郝老太与多名子女因赡养产生纠纷,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郝老太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各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尊重老人意愿,由部分子女轮流照料其生活。
判决生效后,荣县法院向郝老太子女发出《家庭赡养督促令》,督促子女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
据悉,为全方位保障妇女权益,荣县法院依托“关护夕阳”老年人权益保护联动合作机制,向县检察院、县妇联发出《赡养案件督促指导邀请函》,邀请县检察院、县妇联共同督促、指导郝老太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县检察院表示将定期跟踪赡养义务履行情况,根据需要,启动与跟进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县妇联表示将指导相关镇街对其子女进行家庭赡养教育,多方协同,共建和谐家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