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

  
2025-11-10 10:08:02
     

11月6日,德格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案由德格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侯亮担任审判长,德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源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零容忍”态度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护林员及30余名村民旁听庭审,上了一堂深刻的生态保护法治公开课。


被告人公某某、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公然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擅自砍伐林木。经鉴定,被盗伐林木立木蓄积量达47.975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公某某、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法院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责令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服刑完毕之日起三年内,在德格县补植复绿基地补种川西云杉90株,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二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则绒卓玛)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