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斑马线前不礼让撞伤行人负全责

  
2025-11-07 22:32:01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9月13日19时10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武警支队外,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将一名行人撞伤。


民警抵达现场后,通过询问当事人及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查明:彭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沿车城大道三段由市公安局方向驶往市人民医院方向。当车辆行至事发路段斑马线前时,彭某未减速观察,径直撞上正在正常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罗某某,导致罗某某受伤。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驾驶人彭某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斑马线务必提前减速、仔细观察,遇行人通过时主动停车礼让。您的片刻等待,换一份安全与文明。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