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公安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夜里店铺被撬,现金、烟酒全没了!”近期,西昌市长安、安宁、礼州等地多家超市、药店、零食店接连遭遇盗窃,作案团伙得手后连夜逃窜,引发商户担忧。西昌市公安局闻警而动,循线追踪、跨省研判,成功打掉该流窜盗窃团伙,4名违法犯罪人员全部落网,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余元。
深夜连环作案,团伙流窜销赃
10月20日清晨5时20分,西昌市公安局接到商户报警后,长安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勘查发现,作案人员通过破门、撬锁等破坏性手段潜入店铺,专挑现金、名烟、名酒等易销赃财物下手,且作案手法老练,疑似团伙作案。
进一步调查证实,该4人团伙分工明确,10月20日凌晨在长安辖区连续作案后,连夜乘车逃往成都、重庆等地销赃,所得赃款被几人快速挥霍。民警深挖线索后发现,该团伙此前还在安宁、礼州辖区多次作案,作案轨迹跨区域蔓延。
循线追踪布控,4人悉数到案
锁定团伙身份和去向后,西昌公安立即启动跨区域抓捕方案。10月28日8时许,民警掌握到嫌疑人吉某返回西昌的线索,随即精准布控,于当日11时许在喜德县将其成功抓获。在证据和政策攻势下,团伙成员吉克某某、阿某相继主动投案。
针对仍在逃的嫌疑人加某,民警同步开展劝投工作。迫于警方高压态势和法律威慑,10月28日21时许,加某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至此,该盗窃团伙4名成员全部落网,系列盗窃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吉某、吉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阿某、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西昌公安将持续严打各类盗窃违法犯罪,“伸手必被抓”,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盗窃线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温馨提示
广大商户请务必绷紧安全弦:安装高清监控并确保正常运行,更换安全等级高的锁具,避免使用U型锁、链条锁等易被破坏的锁具;打烊后勿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加固门窗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