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吴佩玥正式受聘担任双流区空港实验初级中学法治校长。10月27日,她受邀参加学校升旗仪式,面向全校二百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场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法治讲课。吴佩玥以生动案例与专业解读,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清晨的阳光下,吴佩玥以“筑牢法治基石,守护青春航程”为主题,聚焦初中生日常出行中常见的交通安全问题,深入浅出地阐释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她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安全防范要点,引导同学们树立“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安全意识,并提醒大家既要学会自我保护,也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原来法律对骑车的年龄有明确规定。这堂国旗下的法治课让我明白,守住法律边界就是保护自身安全,非常有意义!”活动结束后,初一学生小李如是说。
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即将正式实施,此次活动正是贯彻落实该法中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的具体举措。法律明确强调,国家、社会、学校与家庭应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法治主题教育,持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下一步,双流区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校长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院校交流共建的新模式,通过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丰富形式,不断拓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切实履行“护苗”职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