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钰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法官,汪某又没按时还钱!”天刚蒙蒙亮,执行110指挥中心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了申请人李某焦急的求助声。
李某与汪某系邻居,双方的纠纷源于一笔邻里借款。2014年12月起,汪某因承包建筑工程急需资金周转,先后向李某借款共计60000元,双方还约定了还款利息。此后,汪某长期未还本付息,直至2020年3月,汪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并承诺于当年12月底前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汪某仍未履行承诺。无奈之下,李某将其诉至广安市前锋区法院。
经调解,双方达成约定:汪某需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分四期支付;若任一期违约,李某可申请全额执行并主张损失。但调解书生效后,汪某依旧未履约,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4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可汪某仍以拖延方式拒不履约,尚有4万余元欠款未偿还。
执行干警立即传唤汪某至法院,严肃告知其司法拘留的多重影响:不仅会损害个人征信,还将对子女政审、日常出行造成不利后果。
“我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几天行不行?”
“现在任何理由和借口都不成立!你已多次违反约定,没有任何可辩解的空间。若你今日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立即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广安市前锋区法院鉴于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