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荣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对被告人潘某、张某、靳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2月起,被告人潘某、张某、靳某先后偷越国境至缅甸,加入以赵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该团伙通过“公司化”运作,在探探、微信等社交平台虚构身份,以“婚恋交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诱导被害人进入虚假投资、博彩平台进行充值。诈骗分子通过后台操控,先让被害人小额盈利,待其加大投入后便关闭平台,非法占有资金。截至案发,该团伙已骗取5名被害人共计55万余元。
法官向记者揭示了该案“杀猪盘”式诈骗套路:
第一步:伪装身份:诈骗分子在社交平台伪装成功人士或贴心伴侣,主动添加好友,建立情感关系。
第二步:诱导投资:在取得信任后,以“高回报、稳赚不赔”为诱饵,推荐虚假投资或博彩平台。
第三步:放长线钓大鱼: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初期小额盈利,诱使其加大投入。
第四步:卷款消失:一旦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便以“系统故障”“账户冻结”等理由拒绝提现,最终失联。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应增强识诈、防诈意识,牢记“三不”原则:
不轻信: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投资推荐。
不透露:不向他人泄露个人身份、银行账户、验证码等信息。
不转账:凡是涉及资金转账、投资充值,务必多方核实,通过正规渠道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