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通过“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妹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仅高效解决了矛盾,更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当事人赖某甲、赖某乙系兄妹,2014年,赖某甲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出售给赖某乙,双方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18万元,赖某甲配合将房屋过户给赖某乙。2014年至今,赖某乙仅支付给赖某甲5000元购房款,期间案涉房屋被出租,租金收入共计约15万元。近日,赖某甲向青羊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赖某乙配合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赖某甲名下并赔偿租金损失15万元。
【解纷过程】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且双方都有较强的调解意愿,青羊法院引导当事人到青羊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进行调解。在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主持下,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倾听双方诉求,梳理矛盾焦点。赖某甲表示,房屋出售十余年始终未收到购房款,且房屋租金收入15万元均由赖某乙所得。赖某乙表示,自己多年来独自照顾年迈父母,租金全部用于父母生活开销,去年还花费2万元装修房屋,自己又没有工作,无力支付购房款。
二是引导换位思考,珍惜宝贵亲情。在双方核心矛盾清晰的基础上,调解员先向双方阐释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再强调“血浓于水”,动之以情,告知双方共同承担赡养父母义务,启发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和初衷。
三是敲定调解方案,实现息诉止争。在法、理、情的共同作用下,兄妹二人态度明显软化,调解员趁热打铁,协助他们就过户时间、损失补偿等细节逐一协商,最终形成调解方案:赖某乙配合赖某甲完成房屋过户后,赖某甲退还赖某乙购房款、装修费共计2.5万元。随即,双方表示将私下协商还款和过户事宜,不再向法院起诉。近日,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兄妹二人均表示两人的矛盾已化解,亲情关系也得到修复,并对调解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至此,这起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综治”有方】
本案是青羊法院联动青羊区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生动缩影。通过将案件引导至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有效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灵活、高效、成本低、利于关系修复的优势,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纠纷解决路径,更重要的是,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最大限度守护了家庭温情与社会和谐,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自入驻综治中心以来,青羊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到综治中心进行矛盾纠纷化解,立案前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案件228件,立案后委托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调解341件,化解成功301件。下一步,青羊法院将持续与综治中心深化联动,优化案件分流机制、畅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解纷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