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贡井:综治中心里敲响开庭审案第一槌

  
2025-10-28 09:14:27
     

李婧怡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以民生小案——物业纠纷类案为切入口,探索出一条综治中心“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判、批量化解纷”物业纠纷类案化解的新模式。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贡井某物业公司针对小区众多未及时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向贡井法院提起了批量诉讼。为妥善化解这类群体纠纷,“红梅·e诉”调解室和“红梅·e诉”诉裁法庭齐发力。对于仅是沟通不畅导致的物业纠纷,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调解人员,依托“红梅·e诉”调解室对业主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积极开展云上调解,推动类型化问题、涉众性矛盾有效化解。对于不满物业服务、矛盾尖锐的物业纠纷,承办法官利用“红梅·e诉”诉裁法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示范诉讼。

贡井某小区的业主钟某,因家中墙面开裂不满物业服务,一直未按期足额交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积怨颇深,经庭前多次调解无果,与钟某有类似情况的业主也不在少数,其他业主对是否交纳物业费仍持观望状态。承办法官选取钟某的个案,按照“示范诉裁”思路,在综治中心现场开庭审理。经过庭审,业主钟某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边界,物业公司明晰了业主服务需求。庭后,见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法官趁热打铁随即开展调解,促成双方就物业费数额达成一致,业主钟某当庭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及时出具了收款收据。承办法官将及时庭审情况、调解结果告知其余业主,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交纳物业费。多起矛盾尖锐的物业纠纷案件,通过“先审理个案、塑造示范案例”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以“一判止多诉”推动群体性案件批量化解。

贡井法院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力量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大平台,探索类案调解、示范判决等一揽子、批量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通过示范性调裁带动类案化解,充分发挥以点带面辐射效果、群体效应,切实办好民生小案。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