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第六巡察组提级巡察新津区公安分局

  
2025-10-23 17:07: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根据成都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提级巡察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巡察组组长曹伟组织召开与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徐涛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曹伟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新津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徐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曹伟指出,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提级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提级巡察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是监督破题的务实举措,是助推发展的有效方式。大家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二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本次对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组将切实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始终围绕“四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三要灵活运用监督方式,依规依纪依法深化监督。本次巡察,巡察组将严格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不分阶段和时限,灵活运用4类12种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紧紧依靠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对新津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四要始终做到同题共答,协作配合完成巡察任务。对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进行政治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的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希望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同题共答,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五要坚守底线思维意识,坚决维护巡察队伍形象。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严守职责边界,严格作风要求。在新津区公安分局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配合下,圆满顺利完成此次巡察任务,向市委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徐涛表示,市委第六巡察组进驻新津区公安分局开展巡察工作,体现了市委对新津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分局各单位和广大民辅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以最高站位端正态度,坚决贯彻巡察要求,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要以最实行动全力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开展,把日常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全力做好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要以最严要求抓实整改,奋力推动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锻造过硬公安铁军、推动新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据悉,根据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从10月21日至11月21日对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市委第六巡察组分别设立信访联系电话:19136171247,电子邮箱:cdswxcz06@163.com,并在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办公区(桥津上街300号警官餐厅大门左侧)、新津区看守所(兴义镇广滩村110号大门左侧)、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反恐特警大队(五津西路16号大门右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14分局(梨花大道一段541号门岗旁)、兴义派出所(斑竹林街122号大门右侧)、花源派出所(兴源路48号大门左侧50米围墙处)、花桥派出所(白鹤东路2号大门左侧50米围墙处)、普兴派出所(新中路23号大门左侧)、五津派出所(太升西街173号警务公开栏右侧)、安西派出所(安西街120号附10号旁)、永商派出所(怡和大道110号大门右侧)、宝墩派出所(白鹤林路1号接待大厅旁)、希望路派出所(平岗路280号左侧30米门岗旁)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发布了“四川码上巡”,干部群众可扫描公开的“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11月18日。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市委第六巡察组其他同志,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全体人员,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区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公安分局全体中层干部、民辅警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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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