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理由是想去顾县买豆干,其实是改不了自己的邪念,重操旧业,干起了盗窃的勾当,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下不仅豆干没吃成,倒“喜提”行政拘留十日。


10月22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一名“借买豆干之名行盗窃之实”的男子胡某某。
9月29日下午,群众傅大姐在岳池县顾县镇新南街一门市内喝茶,顺手将手机放在了桌子上,随后,她到门市周边街上转了一下,17时40分,傅大姐回到门市发现手机竟已不翼而飞,她四处寻找,近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遂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顾县派出所副所长陈应波,立即带领办案民警张捷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调取门市对面的监控等工作,发现当日16时许,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中年男子鬼鬼祟祟地在门市外张望,见四下无人,便进入门市拿走手机,随后迅速驾乘一辆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
尽管监控画面中嫌疑人的面容非常模糊,但陈应波凭借职业敏感,仍感到“似曾相识”,结合嫌疑人驾乘的电动三轮车的轨迹,陈应波将调查范围锁定在兴隆镇方向,经过对兴隆及周边乡镇前科人员的梳理比对,黄龙乡樟木桥村前科人员胡某某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
“嫌疑人十分狡猾,他屋后是高崖,为了隐匿自己的行踪,他一直紧锁正门,从后门逃进了山里逃避打击”,陈应波介绍。10月15日11时许,陈应波带队到胡某某屋外进行蹲守。“气温骤降,他在山里待不了多久!”,果不其然,两个小时后,胡某某回家时被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缴获被盗手机。
人赃俱获下,胡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供述,9月29日下午,胡某某驾乘电动三轮车从家中到顾县买豆干,途经案发地时见门市空无一人,便临时起意偷走手机留作自用。
目前,胡某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被盗手机已物归原主。
岳池县公安局温馨提示:
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切勿随意摆放
外出时务必锁好门窗,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手机请设置密码和定位功能,便于找回
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