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时“磨”掉分歧 一次性支付9万

  
2025-10-21 17:05:00
     

罗羽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一次意外摔倒,让入职仅月余的机修工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直接关系到受伤工人的权益保障……近日,在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先市人民法庭法官长达5小时倾情调解下,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成功化解,企业当庭支付9万元赔偿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去年9月,徐磊(化名)入职当地一家企业担任机修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同年10月1日,他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受伤。伤后,徐磊离开了该企业,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徐磊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机构支持了徐磊的请求,但企业对此不服,一纸诉状将争议带到了合江县法院先市人民法庭。

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细致审理,查明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徐磊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偿劳动,事实劳动关系清晰。然而,法官并未就此一判了之,而是敏锐地察觉到,双方矛盾虽深,但仍有调和的基础。“判决能定分,但调解更能止争。如果能促成调解,就能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时间成本和精神诉累。”承办法官如是说。

带着这份“司法为民”的初心,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回到法庭进行调解。他并未急于抛出方案,而是围绕“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核心争议点,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他向企业详细解释了法律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他也引导徐磊理解企业经营的不易,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调解室里,从法理到情理,从争议焦点到履行可行性,法官的沟通持续了整整五个小时。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这场拉锯战迎来了圆满结局:企业认可与徐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同意一次性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共计90000元。更令人欣慰的是,调解协议达成后,企业当庭通过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徐磊也现场出具了收款确认书。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钱清”,双方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法官提醒:

本案承办法官借此案例提醒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白纸黑字的合同是保障权益最直接的凭证。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务必保留好工资支付记录、考勤截图、工作证等能证明实际提供劳动的证据。同时,企业也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保,这不仅是履行法定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规避潜在法律风险的重要保障。”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