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奶茶牵出的“障眼法”,西昌警方揭穿新“套路”

  
2025-10-21 16:02:07
     

西昌公安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喂,110吗?我被顾客诈骗了!”10月下旬,西昌市公安局接到一通急促的报警电话,辖区内一家奶茶店店主称遭遇顾客“套路”,损失近百元。一场围绕“6元奶茶”的反诈追查,就此展开。

据奶茶店店员回忆,案发当日,一名男子邢某到店点了一杯6元的奶茶。他先是递出100元现金,待店员准备收款时,又突然说“有零钱”,将百元钞票收回,只付了1元。紧接着,邢某开始反复催促“快找零”,趁着店里客流大、店员手忙脚乱的间隙,不断干扰对方思路。被催促得晕头转向的店员,竟误以为已收到100元,不仅递出奶茶,还找给邢某95元。直到邢某快步离开后,店员才发现账目不对,急忙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周边商户,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邢某。可进一步侦查发现,邢某已离开西昌,抓捕工作暂时陷入僵局。但民警并未放弃,持续跟进邢某的行踪轨迹。10月17日,得知邢某再次返回西昌的消息后,民警立即布控,在其落脚点附近成功将其抓获。


面对民警的讯问,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他交代,9月来西昌务工时,偶然发现奶茶店店员忙碌时容易分心,便动了贪小便宜的念头。“当时见店员比较忙,就想通过多次催促找零干扰他的思维,没想到真能得手。”邢某还坦言,自己以为离开西昌就能逃避追责,没成想刚回来就被警方盯上。更令他没想到的是,民警还查出他此前在异地曾用相同手段作案,且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结合邢某的违法情节及过往记录,西昌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

西昌警方提醒,各类商铺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面对顾客付款、找零时需保持谨慎,尽量通过收银系统确认收款金额,避免因分心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同时也告诫不法分子,莫因“小利”动歪念,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