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时贪念,这对年轻情侣双双获刑……

  
2025-10-21 16:04: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崇州法院发布一起盗窃案,施某、周某相互伙同,双双被判刑。

2024年12月,年仅23岁的施某苦于收入太低,手头拮据,某一日,他发现位于崇州三江街道的一处工程机械设备场地无人看守,就动起了“搞快钱”的歪心思。他先后多次暗中观察摸清场地周边地形,再特意用一把旧锁替换设备院落大门的原锁。在随后两个多月里,他多次潜入,盗窃价值高达43.8万余元的打桩机、钻头、电缆线等设备并出售。其女友周某在知情后,不仅未加劝阻,反而参与共谋,假扮亲属骗取买家信任,共同获利10万余元,最终双双落入法网。

法院判决

崇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与周某相互伙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43.8万余元财物,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周某系从犯,案发后退出部分赃款,且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年轻人青春正当时,更应筑牢法治观念,把稳青春“方向盘”,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唯有依靠勤劳双手与踏实奋斗,才能不负青春韶华,赢得真正精彩的人生。同时,企业应强化场地管理与物资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日常巡查等制度,杜绝管理盲区,切勿因保管疏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