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宴请宾客 法官避开现场柔性执法

  
2025-10-20 12:52:31
     

“法官,我要举报,我现在在余某家附近,他们家正在办满月酒,材料款都拖欠我5年了,今天肯定有钱,请你们马上出警!”近日,申请执行人曹某激动地给长宁县法院的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收到曹某移交的线索后,长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余某。经执行干警现场督促,余某当场支付全部货款。

2021年,余某因经营需求在曹某处购买了石粉,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4万余元迟迟未结清。曹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将余某诉至长宁县法院。法院判令余某向曹某支付剩余货款。判决生效后,余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举报线索后,考虑到正值午时,如若执行干警直接前往被执行人宴请现场,容易激怒被执行人,可能出现不良后果,不利于纠纷的化解。经反复协调沟通,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了距离宴请现场2、3公里处组织和解。执行干警既向余某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又耐心释法疏导,打消其侥幸心理。最终,余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支付了全部货款。

这笔货款对曹某而言是辛苦经营的“血汗钱”,对法院而言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责任状”。下一步,长宁县法院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攻克执行难题,切实将“纸上判决”真正转化为“真金白银”。

(侯建 许海英)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