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7只红嘴相思鸟,判处拘役四个月

  
2025-10-14 11:34:14
     

近日,筠连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鸟类的案件,依法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刘某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年4月,被告人刘某在筠连县巡司镇某村的树林中,使用复合弓猎捕了20只鸟类。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在刘某家中查获复合弓1把、捕兽夹4个及20只鸟类、3只鼠类尸体并予以扣押。经筠连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辨别,被告人刘某猎捕的20只鸟类中有7只系野生红嘴相思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评估,7只红嘴相思鸟的整体价值为3.5万元。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3.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筠连县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犯罪前科及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复合弓、捕兽夹依法予以没收。

(古静)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