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9月29日,“使命与荣光”——四川法院第六届荣誉授予日暨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四川高院举行。
全国模范法官、自贡市贡井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红梅,“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荣县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吴鸿鑫两位先进代表登台受奖。

接过证书时轻抚烫金字,尹红梅法官动情地说:“阅兵时国旗是滚烫的,满怀家国情怀;证书是温热的,像当事人递来的热茶。一个感受宏大的沸腾,一个感受具体的温暖,但都让我‘被照亮’”。当看到平时“不起眼”的同事站上领奖台,她深感“温暖”和“值得”。这是一场庄严的“看见”仪式,告诉每位干警:你翻山越岭的每一步,组织都看在眼里。”

“这份荣誉是加油站,更是承诺书。”尹红梅强调,“红梅精神”不是一个人当英雄,而要像种子撒向每个法庭,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她希望,老百姓提起法院时,“是遇到麻烦时第一个能想到、愿意去、信得过的地方。”
活动现场,主持人专访了尹红梅法官。
主持人:尹专委,刚才有一个特别打动我的细节。您接过证书后,拇指轻轻滑过“全国模范法官”那几个烫金字,眼神里有光。这个动作,让我想另一个画面:“九三”阅兵,您手里那面国旗,金黄的五星在阳光下也是那么耀眼。想问您,指尖触碰到的这两种“烫金”的温度,在您心里激起的波澜,有何不同,又有何相同?
尹红梅:(含笑看着证书)是啊,这金牌字摸着有点硌手,却特别暖。阅兵那天,手上的国旗是“滚烫”的,心里是澎湃的家国情怀,感觉自己是浪潮里的一朵浪花,跟着国家一起向前。今天摸着这个证书,感觉是“温热”的,像冬天里当事人递过来的一杯热茶。这股温热,一下子就把我拉回了很多场景:拉回到在田埂上调解时脚上的泥泞,拉回到在工地为农民工算账时桌上的那碗泡面,拉回到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一遍遍核对案卷的深夜。要说不同,一个感受宏大的沸腾,一个感受具体的温暖。但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让我感到“被照亮”——被国家的强盛之光点亮,也被组织的认可之灯温暖。这份光亮,照见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我们所有在平凡岗位上默默耕耘的法院人。
主持人:您让我们感受到了光。今天,这束光也照亮了更多平凡的面孔。我们有跑遍村寨、用彝汉双语普法的“马背法官”,也有在信访窗口用一杯热茶化解心结的“贴心大姐”。当您看到这些平时可能“不起眼”的同事站上光芒万丈的领奖台,您最大的感触是什么?您认为举办这样一场仪式,又有什么深意?
尹红梅:我最大的感触是“温暖”和“值得”。我记得刚到自贡法院时,我的老领导跟我说:“红梅,法官的荣誉啊,就藏在当事人解决问题的笑脸里。”今天,看到这么多同事获奖,我更加明白了这句话,也明白了组织的深意。举办荣誉授予日,绝不是简单重新颁个奖、开场会。它是一场庄严的“看见”仪式。它是要告诉每一位干警:你翻山越岭的每一步,组织都看在眼里;你挑灯夜战的每一夜,组织都记在心里;你为群众解开的每一个疙瘩,都是构筑法治大厦不可或缺的一块砖石。就像组织让我去阅兵观礼,不是因为我个人有多伟大,而是想让全体基层干警知道,我们在法庭里处理的每一个“小案子”,都连着国家法治的“大格局”,都系着百姓家庭的“小日子”。这份“被看见”、“被铭记”的认可,比任何物质奖励都更能暖透人心,给我们注入继续前行的力量。
主持人: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对您个人及至整个四川法院人而言,更像是一个阶段的“总结”,还是一个全新的“起点”?
尹红梅:它是一个加油站,更是一份承诺书。是组织和我们全体干警之间一份沉甸甸的约定。约定什么呢?约定我们永远不能忘了“如我在诉”——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红梅精神”不是让我一个人当英雄,而是希望它能像种子一样,撒到每一个法庭。我希望年轻同事遇到难题时,能想到我们一起在江姐故居前的宣誓;调解陷入僵局时,能想起我那桩“半堵墙”的案子。荣誉的背后,其实是责任。它要求我们办案不光要“依法”,还要“走心”,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主持人:尹专委,如果请您用最朴实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一下,您希望“四川法院的荣誉”最终在老百姓心中是什么样子?
尹红梅:我希望,老百姓提起法院,想到的不是高高在上的衙门,而是遇到麻烦时第一个能想到、愿意去、信得过的地方。我希望,这份荣誉,是老人来立案时,有人自然蹲下来听他慢慢说的耐心;是农民工拿到工资后,那句“没想到这么快”的感叹;是邻里纠纷化解后,双方能一起心平气和走出法院大门的背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