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多维度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2025-10-03 13:05:10
     

近日,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维度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聚焦劳动报酬追索、小额财产租赁、民间借贷履行等涉民生纠纷,以“调解优先、执前督促”为抓手,优化解纷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劳动维权“速办”,让辛苦钱及时“落袋”

2025年7月,灯某某与某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灯某某提供劳务,公司付灯某某月工资2800元。灯某某按约履行义务后,公司却拖欠其两个月的报酬合计5414元,经多次催收仍无回应,灯某某遂诉至法院。为最大限度减轻劳动者维权负担,承办法官主动靠前,组织双方先行调解,通过耐心释明劳动权益相关法律规定、明晰企业履约责任,促使公司当场认可欠款事实并足额支付报酬。不到一周,灯某某不仅拿到拖欠工资,生活难题得以缓解;企业也在柔性调解中避免矛盾激化,为后续经营保留空间,实现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双向兼顾。


小标的纠纷“快解”,让财产权益“不受损”

2025年5月,植某通过微信联系黄某,协商租赁佳能相机3天,约定租金与押金350元,双方通过闲鱼平台完成交易,归还日为5月22日晚9点。租赁期满后,植某未按约返还相机,黄某多次微信催促仍无回应,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考虑到案件标的小,但直接关系出租方财产权益,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小事快办、繁简分流”机制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立案法官主动对接双方,一方面向植某明确“拒不返还租赁物需承担的返还义务、赔偿责任及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倾听其是否存在实际困难,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植某当场返还相机,黄某根据设备完好情况退还部分押金,既快速为黄某追回租赁物,避免财产长期受损,也通过温情沟通化解矛盾,防止小纠纷升级为大冲突。


执前督促“巧推”,实现权益兑现与风险规避“双赢” 


原告次某某与被告拥某经本院调解达成协议:拥某需于2025年9月前向次某某归还借款10000元,案件以调解结案。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拥某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经原告多次沟通仍消极应对,次某某遂于2025年9月26日向本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立案法官以“督促履行、促成和解”为目标开展工作:一是及时释法,向拥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不仅需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还可能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相关财产,且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二是精准沟通协调,同步联系原告次某某,告知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其在“快速回款”与“适当宽限履行时间”间找到平衡,为主动履行预留空间。在立案法官引导下,双方于当日签订《执前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次某某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此次执前督促,既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让原告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核心权益,也帮助被告规避了信用惩戒及经营风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炉霍县法院将持续深耕“如我在诉”理念,针对不同类型涉民生纠纷细化解纷策略,以更高效的流程、更温情的服务、更精准的举措,全力破解群众维权难题,切实把每一起案件解决到群众心坎上,用心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洛绒卓姆 沈龙康)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