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陈某母亲,请你向陈某转交这份《预拘留通知书》,如果他继续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近日,彭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干警巧用《预拘留通知书》,顺利将1.7万余元劳务费全部执行到位。
今年4月,因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蒲某等3人向彭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多次联系陈某,但其一直处于失联失踪状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9月,蒲某发现陈某的踪迹后联系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立即前往陈某住宅,但发现仅陈某母亲在家,遂将事先准备的《预拘留通知书》交给陈某母亲,并让其转告陈某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天下午,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将拖欠的17775元劳务费全部转给蒲某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