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先行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5-09-28 18:05:19
     

近日,长宁县法院借助“两状”示范文本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何某与杨某系合作伙伴关系。2024年2月,杨某因资金周转不灵,通过微信向何某借款60000元。2024年10月,双方合作关系破裂,杨某答应在半年内偿还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半年后,何某多次催收,但杨某始终未偿还。

近日,何某来到长宁县法院申请立案。诉讼辅导员对其纠纷进行询问登记时,何某表示不太会书写诉状,并且对借款的法律规定也不了解。诉讼辅导员立即拿出民间借贷起诉状示范文本向何某耐心解释,又引导何某填写、勾选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提示其借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几分钟便完成了示范文本填写。何某将起诉状等资料交给窗口立案人员后,立案人员通过提取起诉状中的要素,快速完成了立案。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在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后,立案部门将该纠纷委托给诗华调解室的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员收到资料后,结合示范文本要素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清单等,迅速确认了双方争议焦点。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开门见山,根据争议焦点对当事人进行了针对性询问。杨某表示一定会偿还,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不能及时偿还,但何某对杨某的答复并不满意。

眼看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员劝解双方缓和情绪,同时,借助示范文本内容,逐步向双方一一说明情况,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边向何某释明杨某因为生病住院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不是故意推脱;一边劝导杨某做人要讲诚信,有个积极的态度,既然不能一次性还清,但至少需拿出具体的还款方案。调解员还向杨某阐明了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在约定时间还清款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敲响法律警钟。

“也是我不对,没有给何大哥说明具体情况,我会仔细想想解决方案的。”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杨某主动要求与何某和解。一番沟通下来,双方就还款期限及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天拟定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范星宇)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