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简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用情沟通、以理服人、用力攻坚”的工作方法,搭建起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协商桥梁,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2024年,谢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载同学欧某某前往简城街道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造成欧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后经司法鉴定欧某某为九级伤残。双方就赔偿协商无果,诉至简阳法院,法院判决谢某某承担百分之八十事故责任及支付精神抚慰金,共计需支付赔偿款二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某因家庭无力承担,迟迟未能履行赔偿责任,欧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欧某某家属因赔偿款迟迟未到位情绪激动,
与谢某某家属多次发生争执,矛盾尖锐。执行法官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了解双方诉求与困境并与双方充分沟通:一方面,多次与欧某某家属沟通,讲明谢某某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一次性付款压力大,若一味采取强制手段,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导致赔偿款长期难以兑现,影响欧某某后续治疗与康复;另一方面,明确告知谢某某家属,支付赔偿款是法定义务,拒不执行将面临查封财产、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影响家庭生活和个人信用。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家属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欧某某家属体谅对方困境自愿放弃部分赔偿,谢某某家属积极筹款并当场支付赔偿款十二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是简阳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理念的生动体现。近年来,简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依法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运用柔性执行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工作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韩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