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在筠连,也没有钱还款。我不会到法院来,我在宜宾某小区某栋某号,你们来找我噻!”9月22日,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过程中,到被执行人张某户籍地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110”干警通过张某家属手机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却态度恶劣,藐视“执行110”的传唤,挑衅法律权威。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2020年,张某将房屋顶的彩钢棚承包给马某祥修建,竣工后,张某向马某祥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于2021年5月还清欠款。付款期限到期后,马某祥多次催收未果,将张某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张某分期履行1.2万余元的调解协议,但张某仍未如期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张某却拒不配合执行,还玩起了“失踪”。直到“执行110”干警来到张某家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对话。
面对被执行人张某的公然挑衅,“执行110”干警立即向宜宾中院“执行110”报告,请求委派张某住址辖区法院“执行110”派员协助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控制。
叙州区法院“执行110”干警迅速出警到达被执行人张某住处,正要出门的张某见状表情错愕,没想到法院真的会找上门,而且这么快。

晚上7时许,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到达叙州区法院完成交接手续。为捍卫法律权威、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110”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9月23日,经过一夜反省,被执行人张某联系朋友将所有钱款交到筠连县法院,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当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报告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难逃法律的制裁。
(古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