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芦山:“1+2+3+N”自治+多元共治模式 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

  
2025-09-18 16:40:5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年来,雅安市芦山县以深入推进小区依法治理试点等工作为契机,从古道木韵新村聚集点自身定位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扬长”和“补短”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同推进,探索建立“1+2+3+N”的自治和多元共治模式,进一步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小区治理“芦山样板”。


健全一套组织运行体系

增强党建引领“源动力”

理清组织脉络。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线,进一步健全“镇党委-村党委-景区党支部-小区党小组”的四级组织体系,通过推动小区党建全覆盖,逐步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居民为核心”的党群联动治理共同体。

织密管理网格。按照方便管理、务实高效的原则,以20户左右为标准,在小区内划定4个管理单元,进一步细化落实管理责任,构建起居民网格更贴心、专属网格更精准的“微网格矩阵”。

强化阵地保障。充分发挥小区紧挨飞仙村办公用房、“联合调解室”的区位优势,合理利用党员活动、会议、培训、调解等功能场所,推动小区自治委与村两委设施共用、空间共享、活动共建,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强化两支骨干队伍建设

提升群众自治“硬实力”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由镇党委牵头,村党委负责,组织、社工等部门联合指导,采取“内生式”和“派驻式”相结合的模式,积极探索农集小区党建新载体。一方面,聚焦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优秀青年等重点对象,精心培养发展党员4名,进一步壮大小区党员队伍。另一方面,由村党委择优选派2名政治觉悟高、办事能力强,且有公信力、号召力的党员深入试点小区,常态化开展帮扶指导,为小区自管自治出谋划策。

夯实小区管理力量。以换届改选为契机,依法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且具备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时间的3名村民,组建新一届古道木韵小区自治委员会,持续巩固以“村两委揽全局、自治委挑重担、广大村民齐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同时,继续探索推行村党委(小区党小组)与自管委成员、网格员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工作模式,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基层高素质治理骨干队伍。

优化三重优势资源保障

释放原有成果“潜在力”

管理有“依据”。全面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切实理顺政府和居民在新村聚居点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通过保障群众依法参与治理、自治组织依法全面履责等,不断激活基层法治“细胞”,有力推动小区在房屋使用、公共设施维护以及环境卫生保持等4个方面管理更加规范得当。

治理有“办法”。持续深化芦山作为重建新路发源地,在灾后重建、发展振兴以及城乡基层治理等各个阶段中成功推出的“三治一化”创新项目、“1+8”基层微治理模式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自建委”“自管委”到“自治委”过渡的有效机制,不断引导新村居民树立树牢共建共治共享意识,精准提升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发展有“引擎”。近年来,古道木韵试点小区所在的飞仙关镇和飞仙村,紧紧抓住乡村发展的大好时机,通过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推进村企共建、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效举措,使村集体收入连续突破百万元大关,不仅让当地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更为增强基层自我保障能力注入持续动力。

下沉“N”类资源力量

融汇多元共治“聚合力”

整合法治队伍。持续深化“法治村官”制度,从政法部门中选派人员到飞仙村挂任党委副书记,同时联合辖区内的法律顾问、司法干警、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法学专家、“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7类专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将法律服务、法治资源不断融入小区和家庭“微生活圈”。

深化法治宣传。坚持集中与入户、线下与线上宣传有机结合,新建法治文化长廊、“姜小维”法治绿道等3处“微景观”,使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学法”,通过耳濡目染有效引导大家对基层治理实现从“知”到“懂”再到“能”的跨越式转变。自开展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以来,古道木韵小区共收到居民关于优化小区管理的意见建议12条,同比增长75%,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聚集部门力量。联合住建、综合执法、消防、卫健等部门,协调解决小区停车、乱搭乱建等“疑难杂症”10余件,并在聚集点及其周边落实污水管网、天然气供给、消防设施安装等民生项目5个,通过多部门联动强保障,小项目成片促提升,实现“微治理”撬动民生“大幸福”。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