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疯狂来电”辱骂接警人员 被处十日拘留

  
2025-09-11 15:35:28
     

郑攀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近日,攀枝花市东区男子毛某某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二十余次,编造虚假警情、辱骂接警人员,并扬言实施“杀人”等极端行为,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最终被东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2025年9月8日16时至18时,毛某某酒后反复拨打攀枝花市110报警电话,短短两小时内累计拨打20余次。通话中,毛某某恶意辱骂接警人员、编造虚假警情,并扬言实施“杀人”等极端行为,严重扰乱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东区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在其出租屋内将毛某某抓获。面对警方询问,毛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东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110”报警电话,是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生命线”。恶意拨打“110”、虚构警情和其他恶意骚扰行为,不但占用公共警务资源,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的正常运行,也很可能导致一些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得不到救助,造成严重后果,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类警情;

(二)治安类警情;

(三)道路交通类警情;

(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五)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

(六)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走失;水、电、油、气、热等出现险情;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等危及公共安全或个人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