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双罚!四川两企业因串通投标被查

  
2025-09-11 15:21:00
     

吕涛 蒲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9月11日,记者从岳池县政府网获悉,岳池县水务局集中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公示,对四川某鑫淼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绵阳某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不同项目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行为依法惩处,以“零容忍”态度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据介绍,经查两家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个水利相关项目。其中,四川某鑫淼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绵阳某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岳池县会仙桥水库灌区2023-2025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岳池县新场镇大石坝村踏水桥村道路硬化项目(水利标段)”及“岳池县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公路一”三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破坏了项目竞争的公平性,损害了其他合规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岳池县水务局对两家企业及关联责任人分别作出处罚:对四川某鑫淼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3998.14元,对其实际控制人肖红英罚款9463.83元;对绵阳某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76805.59元,对同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肖红英罚款6989.3元。



此次一日双罚,是岳池县水务局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的重要举措。当前,串通投标易导致项目质量隐患、市场资源错配,岳池县水务局通过精准核查、依法追责,既对涉事主体形成强力震慑,也向市场释放“违法必惩”的明确信号。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