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学校周边道路易发交通拥堵的问题,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平稳顺畅,提升区域道路的交通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5年9月5日起,新津区实验学校周边的华林街实施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太升西街(太升西街与华林街交叉路口至太升西街与惠安路交叉路口)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受限机动车通过太康西路、五津北路、惠安路等道路绕行。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组织调整情况,在相关道路设置、更新交通信号。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三、本通告有效期5年。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