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不服提出的复议案件,双方争议得到高效、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市场监管秩序,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A美妆店经营的产品存在不符合相关规范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A美妆店认为处罚幅度与自身经营实际存在差距,遂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希望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复议机关迅速启动案件审查程序,仔细梳理案件材料,核实违法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情况。鉴于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均有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复议机关决定启动行政复议调解程序,搭建沟通桥梁,推动双方良性互动,一方面,向A美妆店详细解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监管目的,帮助其认识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引导其主动整改;另一方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A美妆店的经营困境和整改决心,建议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市场主体发展实际,秉持包容审慎态度,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探索更具柔性与温度的执法方式。
经过多轮充分沟通与协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当事人的整改态度及实际经营状况,为支持市场经营主体稳定发展,决定对原处罚决定进行调整,降低罚款金额;A美妆店对调整后的处罚结果表示认可,双方争议就此圆满解决。
此次行政复议调解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是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我区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兼顾 “力度” 与 “温度” 的执法理念。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行政成本,也进一步增进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理解与信任,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