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 九旬老人养老有了“着落”

  
2025-09-04 18:42:31
     

祁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年逾九旬的老人生活难以自理,却因子女间的积怨面临赡养困境。近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法官主动上门,成功调解一起因兄妹恩怨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为高龄老人撑起“养老保护伞”。

据介绍,这名老人(原告)因年事已高,也丧失了独立生活能力,本应得到三名子女共同照料,却因其过去对小儿子较为偏爱,导致大女儿和二儿子心中积怨颇深。长期的误解与不满,使得兄妹三人关系紧张,在赡养老人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无人愿意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老人无奈之下诉至旌阳区法院。

考虑到老人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为减少其奔波劳累,承办法官王薪淳与法官助理黄丹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老人家中,以更贴近生活的方式开展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团队一方面耐心倾听三名子女的诉求与心结,细致梳理矛盾脉络,从亲情伦理、法律规定两方面明确告知三人:赡养父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偏心、子女间存在个人恩怨而免除,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结合老人饮食、医疗等实际生活需求,引导兄妹三人暂时放下隔阂,将老人的晚年安养放在首位,共同商议合理的赡养方案。

经过法官团队的释法说理和反复沟通,三名子女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自愿达成赡养协议:由小儿子负责老人的日常直接照料,保障老人的饮食起居;大女儿与二儿子每月各向老人支付赡养费500元,用于补充老人的生活及医疗开支。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